校内各部门(单位)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4〕12号)要求,经学校研究,现将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放假安排
4月4日(周五)至6日(周日)放假,共3天。
二、有关要求
(一)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。各部门(单位)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,做好安全自查,落实防火、防盗、防安全事故等措施,确保校园平安稳定。
(二)认真做好值班工作。各部门(单位)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,认真安排好放假期间值班工作。除总值班室和六个有关部门(单位)外,其他各部门(单位)请于4月3日(周四)下午2:00前将加盖公章的值班表(样表见附件)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以协同方式报送给校长办公室何科雄同志。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、保持通讯畅通;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请广大师生员工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,注意安全,文明出游,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附件:校内部门(单位)清明节值班表(样表)
校长办公室
2025年4月2日